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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干部大问题 ----劫后余生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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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少波 发表于 2022-3-31 11: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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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三台县梓州国际公寓业主委员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与梓州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费涨价合同,业主不服,部份业主以拒交物业费方式(这种方式不可取)进行抗争。2018年底启动业委会换届选举后,县住建局和潼川镇底层干部唐玉、何洪烈(前半段)、胡刚(后半段)和他们的法律顾问沆瀣一气,充当物业公司的打手,坚决取消欠交物管费业主的参选资格,导致换届工作长达三年之久无法推进。业主们不服,认为侵犯了自已的法定权利,与其进行了艰苦斗争。业主们三年多的斗争过程堪比泥潭挣扎,被折磨得奄奄一息,快要沉沦之际,《四川省三台县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1)川行初28号》使他们看成到了胜利的曙光,《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2)川07行终3号》将他们从维权的泥潭中彻底解救了出来。人民法院的判决为业主讨回了本属自已的法定权利,伸张了正义,打击了邪恶。业主们死里逃生后的兴奋和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但短暂高兴之后却深深地陷入了沉思:住建局和潼川镇的底层干部本应为人民服务,为何死心踏地充当物管公司的打手?法律顾问本应引导政府精准依法行政,为何成了物管公司的帮凶?物管公司本应回避业委会选举,为何能插手其中进行破坏?几个小干部拦路抢刼底层群众的法定权利长达三年之久,非法院出面不能讨回,是否已经构成了权力领域中的黑恶势力?对这种黑恶势力不严加整治,任其存在和泛滥,是否迟早会掏空我党执政根基从而导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之大祸。总之,三台县梓州国际公寓小区出现的这起恶性侵权事件折射出了众多深层次的“小干部大问题”,希望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也欢迎媒体、法律专业人士和社会其它各界参与深入解剖,为建立民主法制社会从而筑牢我党执政根基建言献策。
三台县梓州国际公寓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二0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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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小李哥¹⁸ 发表于 2022-3-31 13: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判决书全文吗?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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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少波 发表于 2022-3-31 19: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应判决书原文涉及个人隐私信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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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暖阳 发表于 2022-4-2 10: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是判决书20多页,显示判决结果也可以,法院的判决。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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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邓 发表于 2022-4-2 12: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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