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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在路上 遇到前方车辆慢吞吞影响通行 大部分司机都会做出超车的操作
今天我们要提醒的是:
超车要找准时机,切勿弯道超车 ▼ 2019年11月22日11:30许,当事人曾某某驾驶车牌号川FJ39**小型普通客车沿三中路由三台县古井镇方向往三台县万安镇方向行驶,行驶至事故地点时,与对向行驶的陈某所驾驶的车牌号为川F02B**轻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曾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qf_video w=3485 h=960 poster=http://pic.app.santaizx.com/20191212_12_1576118207439.mp4?vframe/png/offset/0]http://pic.app.santaizx.com/20191212_12_1576118207439.mp4?307[/qf_video]
大队民警通过现场勘察和询问当事人还原了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前,曾某某驾驶川FJ39**小型普通客车紧跟在一辆两轮电动车后面,行驶至事故弯道处时,曾某某开始变道超车,与对向正常行驶的陈某所驾驶的车牌号为川F02B**轻型普通客车相撞。随后,民警调取了曾某某行车记录仪视频,情况与当事人所述一致。
根据现场勘查、行车记录仪视频、当事人询问笔录等,大队事故民警最终认定:曾某某驾驶川FJ39**小型普通客车违规超车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其行为违反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三台公安交警温馨提示:弯道有视线盲区,是极其易发生事故的地方!行经弯道,请提前减速,注意观察,切勿盲目超车!
来源丨三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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