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mmbiz.qpic.cn/sz_mmbiz_p ... 40?wx_fmt=png"); background-repeat: no-repeat; background-position: 50% 50%; background-size: 100% 100%; 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12月5日0时许,三台公安交警组织警力在解放街开展夜查统一行动时,发现一辆川B0***8白色小车从附近小区驶出,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对小车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结果显示为4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这一结果,张某十分懊悔,称自己是知道饮酒后不能驾车的,但是由于停车太靠墙了,且朋友车技不佳,担心朋友的衣服被剐蹭,于是不顾自己喝了酒上前挪车,并将车开到马路上,未曾想被查。
至此,张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以罚款1600元、记12分,驾驶证依法暂扣6个月。
三台公安交警提醒:驾驶人饮酒后在道路上有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即构成酒驾。挪车也是开车,酒后挪车也是酒驾。